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:
市人民政府决定:
万佳任{web_name}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(挂职一年);
免去吴志明的{web_name}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。
{web_name}市人民政府
2024年12月16日
(此件公开发布)